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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C  考核期内企业信用较差,招投标中行为不规范,履行合同承诺情况较差,工程进度滞后,或者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全省通报。
  D  考核期内企业信用差,招投标中有违法行为,不履行合同承诺,工程质量和安全无法得到保证。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列入信用D级,全国通报,并限制其在湖北省境内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①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者承接工程的;
  ②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③以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的;
  ④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⑤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的;
  ⑥在建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
  ⑦其他被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期内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评价标准
  ①评定内容及分值
  包括投标行为、履约表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商业贿赂等五项,每项20分,总计100分。
  ②评定分级

信用等级等级代号分 值
AA≥90
较好A≥80
一般B≥70
较差C≥60
D<60


  ③评分标准
内 容评定结论分值范围
投标行为规范18-20
基本规范14-18
不规范12-14
违法0
履约表现严格履约18-20
履约一般14-18
履约较差12-14
不履约0
工程质量优良18-20
14-18
一般12-14
0
安全生产无安全生产事故18-20
无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14-18
有,但非重大事故12-14
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0
商业贿赂无商业贿赂行为18-20
有个人行贿行为,但未构成犯罪的12-18
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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