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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省交通精神文明工作要点的通知

  2、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手续和办事程序,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电子政务等,方便群众,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3、坚持创建为民,创新工作方法。要切实解决交通基层单位群众反映突出的工作、生活等实际问题,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行人性化管理,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构建内外和谐的交通发展环境。
  五、突出抓好“交通文化建设工程”
  以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精神文化为重点,以构建和谐交通,努力提高交通行业软实力为目标,稳定推进交通文化建设,具体抓好五项工作。
  1、提炼交通精神。针对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实际,以“刚毅精神”、“振超精神”、“起帆精神”为基础,开展各行各业交通精神的提炼和讨论活动,以增强交通行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研究和谐文化。开展和谐交通文化研讨活动,研究和把握和谐交通文化理念、内涵、精髓、表现形式、途径,制定和谐交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促进和谐交通建设。
  3、 推进物质文化。通过开展交通各行各业徽标征集和评选活动,统一规范行业工作场所、指示标志,公示栏、宣传栏、公务交通工具、主要办公用品外观设计,统一行业标准字、标准色等,展示交通行业良好形象。
  4、培植特色文化。不断积累,深入研讨,积极培究和发展具有浓厚行业特点,体现交通行业精神和时代要求的公路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站场文化、车船文化、港航文化、执法文化、廉政文化、和谐文化等,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品牌。
  5、创作文化精品。以反映“刚毅式” 交通英模和交通三个文明建设成就为内容,创作一批交通文艺力作,开展“三个一批”文化精品评选活动,即一批好文艺节目,一批好文学作品,一批好书画摄影作品。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综合和专业陈列室,增强交通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六、突出抓好“舆论宣传工程”
  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加强正面宣传,塑造交通新形象。
  1、发扬“三大功能”。一是宣传成就和正面典型,扩大影响,鼓舞斗志;二是宣传交通政策法规和交通发展规划,争取社会理解,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加大新闻监督,批评不良倾向,促进服务质量和行业风气的改进提高。
  2、突出“三大重点”。一是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交通全面发展的成就;二是大力宣传在“三个服务”方面、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三是大力宣传交通系统先进典型模范人物。
  3、建设“三大阵地”。一是中央、省、市新闻媒体;二是交通行业的新闻阵地;三是交通基层各种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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