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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7]52号)以及交通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7]5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五一”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工作,再次强调如下:
  一、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市州、厅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加强督促检查。厅直各业务局要按照职责,组织检查督办组,在节日期间到重点地方和部位排查隐患,督促整改。水上的重点是“一江十六湖”及农村渡口;道路运输的重点是流量大的客运站、高速客运、乡村客运及危化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的重点是节日施工的项目。要加强对车船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禁超载超限超速,严查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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