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省厅制订了《全省交通系统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全省交通系统“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突出做好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各类交通学校在校学生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现结合全省交通系统实际,提出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各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使广大交通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理念,促进全系统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交工作进程,构建和谐湖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根据我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规划和交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五五”普法期间要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交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党中央有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重点学习
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公务员要重点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方法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依法行政理论、
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掌握与公务员职位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