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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全省交通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

  ――在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开发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建议提案和信访办理等系统,增设在线受理、在线服务等功能。

  四、组织领导

  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较强的工作,要在厅信息化领导小组指导下,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交通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系统建设有序进行。
  ――厅办公室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统一规划、总体方案、组织协调工作;
  ――厅科教处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技术标准制定和技术协调工作;
  ――厅信息中心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软件开发、调试安装、人员培训等工作,并负责省厅办公自动化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以“一把手”挂帅的办公自动化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并做好与省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平台、互联互通。
  厅机关和厅造价站、世行办、规划室、质监局、信息中心利用机关大楼的计算机网络实现办公自动化。
  省运管局、公路局、港航局和京珠、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的计算机局域网与厅机关网络已经联通,利用现有的网络实现办公自动化。
  其他厅直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和市州交通局(委)在与省厅办公自动化网络单机联通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统一IP地址规划、统一网络接口的方式,升级改造本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增强网络安全性,逐步实现与省厅办公网络的互联互通。

  (二)统一软件、分类实施。
  厅机关和厅造价站、世行办、规划室、质监局的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由厅信息中心统一开发,实现电子公文的流转。
  其他厅直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市州交通局(委)与省厅办公自动化网络联接的单机先行安装由厅信息中心开发的电子公文传输客户端软件和电子印章解、脱密软件,以实现各单位与省厅的电子公文交换。
  为规范办公流程,已经开发和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单位,应参考省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对现有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开发接口实现与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对接;尚未开发和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单位,可在省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修改完善,实现与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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