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国家防总关于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业务局、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现将交通部转发的国家防总《关于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进一步落实交通防汛责任制。目前,长江中游在较高水位运行,汉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警惕,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交通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要深入第一线,靠前指挥,现场指导督查。
2、切实落实各项交通防汛保障措施。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交通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好抢险运力,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防汛物资和人员的运输;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渡口的巡查,发生水毁应立即组织力量尽快抢修,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对交通工程、基础设备和设施的隐患排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汛期水上安全监管,确保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