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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以桥梁为重点的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级公路部门要重点抓好超限车辆管理,对超限车辆必须进行卸货处理,否则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要强化长、汉江公路桥梁安全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和大桥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要组织专班对所辖长、汉江公路大桥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做到逐桥检查、逐桥分析、逐桥报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不惜一切代价,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桥梁防撞设施完善有效、桥梁安全运营;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公司)要切实加强长、汉江在建桥梁的质量安全监控,涉及通航水域的桥梁施工,必须落实防止船舶碰撞桥梁的安全措施。

  四要强化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车辆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的推广和运用力度,切实加大督促监控力度,强化危险品运输专项管理,强化企业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运输安全。

  五要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开展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船舶超载专项整顿,牢牢抓住船员管理、乡镇渡口、特殊时期等“三个关键环节”,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保证水上交通安全态势基本稳定。

  六要强化重大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以预防和处置桥梁坍塌等质量安全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桥梁工程出现坍塌等重大突发事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同时,确保在第一时间内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和协调,省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林志慧 省交通厅厅长

  副组长:张学锋 省交通厅副厅长

  陈新武 省交通厅副厅长

  马立军 省公路局局长

  高玉玲 省港航海事局局长

  陈兰平 省运管征稽局局长

  成 员:丁毅锦 詹建辉 祁汉顺 宋继宏

  毕 俊 陶维号 邵 迈

  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

  (二)行动分工。省交通厅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高管局和厅质监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行业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桥梁、隧道、港航、运管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公司)、各高速公路和大桥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所在项目和运营高速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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