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鄂语字〔2007〕1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驻鄂部队、院校,武警部队政治部,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今年9月9日至15日是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教育部等八部门最近联合发文,对全国推普周活动作出了部署。现将《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把我省今年推普周活动开展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全省推普周活动由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语委、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军区政治部和团省委共同组织开展。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推普周活动要在当地政府、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巩固和完善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切实把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各系统要重视并开展好推普周活动。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宣传、教育、人事、广播影视、文化和语言文字等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把推普周活动列入宣传计划,充分发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推普宣传;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要媒体除做好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外,还要积极制作、播出推普专题节目,发表推普专题文章,发布推普公益广告;人事部门要加大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力度,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推普宣传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学校开展校内推普宣传教育活动,并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活动;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争“普通话章”等活动,在推普宣传中发挥积极作用;文化部门要把推普宣传融入群众文化活动和社区文化建设,特别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重点对从农村和方言区入伍的战士进行普通话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