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指挥部:
为贯彻全省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确保全省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省厅将组织交通安全督查组,在一个月内,对全省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活动是继省厅8月底开展以桥梁安全为重点的全省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督导工作后,再一次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全省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督导工作应涵盖全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以下“五大重点”:
一是突出桥梁安全。桥梁安全督查包括在建和在役桥梁,具体督查项目和方法,仍按省厅8月28日《关于开展以桥梁安全为重点的全省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四大重点”和“六查六看”进行。重点要加强对圬工拱桥的排查。
二是突出乡镇渡口安全。着重督查以下内容:乡镇渡口责任制是否落实;现场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渡口达标是否按进度实施。
三是突出道路客运站场监督。着重督查以下内容:客运站安全门检制度是否建立;安全门检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门检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客运站管理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是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着重督查以下内容: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资格、证件齐全;运输危化品的车船是否符合要求;危化品运输管理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五是突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着重督查以下内容:工程建设指挥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安保工程”设施是否完整、适用;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各级公路、道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运输和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督查工作安排:
本次督查工作由厅领导和厅直业务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厅有关处室人员参加。具体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