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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316国道襄樊市境竹条至太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316国道襄樊市境竹条至太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襄樊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呈报316国道竹条至太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襄交计〔2007〕120号)、襄樊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制的《316国道竹条至太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省公路局《关于316国道襄樊市境竹条至太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鄂路函〔2007〕68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随着交通量的日益增长,特别是受超载、超限车辆行驶的破坏,316国道襄樊市境竹条至太平段病害严重,车辆拥堵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充分发挥316国道的整体功能,改善襄樊市境竹条至太平段行车条件,完善襄樊市路网结构,适应交通量迅速增长的需要,同意对316国道襄樊市境竹条至太平段进行改建。

  二、同意项目起于襄樊市樊城区竹条镇(316国道桩号K1441+818),止于樊城区太平镇黑鱼沟桥西(316国道桩号K1465+430),全长23.612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沿老路进行改建,不新占用土地,路基宽度15米,路面宽度12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路面,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03)的关规定执行。

  三、该项目工期按14个月控制,具体开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合理安排。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核定为4511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省路网投资2361.2万元(含银行贷款,其贷款本息从316国道襄樊市境寺湾收费站收取的通行费中偿还),襄樊市自筹2149.8万元。

  五、请你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下一阶段的设计。下阶段应完善GBM配套工程和排水、防护设施;对利用的构造物应进行检测验算,在满足结构验算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但严禁在老桥面上再增恒载;在改建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分流问题,切实加强交通管理,确保施工时道路畅通及施工安全;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对植被造成的破坏;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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