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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从严治理违法违章建设,重点查处手续不全开工建设工程。

  (9)治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章占道行为。

  (10)治理运输车辆不按标准覆盖苫布污染道路行为。

  2.具体要求

  (1)市公安局和市城市执法局负责加大对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行为的治理和清理力度,重点打击乱喷涂办假证行为。

  (2)市城市执法局负责督办临街单位清理楼体上的“三乱”,清理后要与原建筑颜色相协调。对逾期不清理的单位,市城市执法局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主要街路上的线杆、路灯杆、护栏、垃圾箱、挡土墙等设施上的“三乱”由产权单位负责清理。市房产局要督促物业公司清理物业小区和楼道内“三乱”。无产权设施上的“三乱”清理由市城市执法局负责。完成时间:2011年4月30日前。

  (3)市城市执法局负责完成对和平大街牌匾的统计与普查工作,对于档次低和不规范的牌匾予以取缔,全面更新和平大街的牌匾广告,实现和平大街牌匾全面提档升级。负责对中心大街、红旗路、兴国路等主要街路的牌匾广告进行普查规范,逐步取缔喷绘布牌匾广告。单体、独立、超出建筑物总高的大型广告设置,须经市城乡规划局按建设项目程序审批。市工商局要严格做好各类广告牌匾内容审核,做到内容文明,用语准确,文字规范。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4)市城市执法局负责查处未经审批的临街两侧房屋门窗改建和外部装修行为。完成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5)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和平大街各临街单位,及时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美化、亮化工作,并与周围整体环境相协调,及时维修破损的亮化设施。完成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6)市城市执法局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取缔和平大街、永昌路金龙大厦前、红军路步行街、祥光路等处的无照经营摊位、露天烧烤和店前摆卖行为。完成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7)市城市执法局负责清理鸡恒公路、鸡密南路、腾飞一段、二段两侧的“四堆八乱”、占道经营及各种加工堆放物料,集中清理各种低空污染行为。完成时间:2011年4月30日前。

  (8)市城市执法局要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内容,及时督办临街单位、商服业户、小区物业公司做好本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工作。完成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9)市城市执法局负责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拆除率达到100%,坚决制止违法建筑。完成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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