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0月15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15日)废止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的通知
(石劳社[2005]2号 2005年1月11日)
市区各参保单位:
为妥善解决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慢性病门诊的基本医疗,根据参保职工和医疗专家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石家庄市市区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市劳社[2003]86号)规定的8种慢性病基础上,再增加5种慢性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加的病种及年度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血液透析程度)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