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办理军地联办机构对军车牌照和驾驶证的年检手续。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指导全省军供站、军人接待站正规化建设工作。
五、救灾救济处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职责
负责救灾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订全省救灾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
3、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审核有关重要文件、报告和工作计划,及时进行检查、评估。
4、负责对灾发性救灾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5、做好上下沟通和协调,处理好部门之间和处室之间的关系,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6、负责本处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指导全省救灾工作。
(二)副处长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工作。侧重救灾工作。
1、组织起草救灾救济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计划等,送处长和分管厅长审定后组织实施。
2、按照分工,承担具体业务,按要求和工作计划按时完成。
3、处长不在时,负责处理本处的日常事务。
4、做好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指导全省救灾工作。
(三)救灾预案和工作规程管理岗位职责
1、依照国家和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对救灾应急预案进行规范,使全省各级预案衔接有序,并合理、科学运作。
2、承担省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灾情,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的要求,协同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3、按照民政部《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体制工作规程》,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并督促各地贯彻落实。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指导全省救灾预案和工作规程管理工作。
(此岗位为灾情信息管理岗位的B岗位)
(四)灾情信息管理岗位职责
1、及时准确核查灾情,掌握全省自然灾害情况。
2、严格履行报灾制度,编写灾情信息、灾情通报,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告或向社会通报。
3、冬令、春荒应急期间,根据各地上报的灾情,会同省水利、农业、统计、气象等部门,对灾情进行分析评估。并指导全省灾情检查、统计、评估工作。
4、组织有关灾害救助、信息管理业务培训,开展减灾应急预案演练。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指导全省检查灾情等工作。
(此岗位为救灾款物管理岗位的B岗位)
(五)救灾款物管理岗位
1、负责全省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市、县(市、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及时深入灾区,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查灾核灾工作,提出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建议。
3、提出灾区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科学分配救灾款物;争取国际社会、国内各界参与救灾减灾活动。
4、负责文件收发、资料保存、文件归档、救灾设备的管理等内勤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指导省救灾减灾中心备灾物资储备、调运的管理工作。
(此岗位是社会捐助管理工作岗位的B岗位)
(六)社会捐助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指导全省性社会捐助工作,研究社会捐助工作的长效机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熟悉掌握社会捐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政策咨询、接待工作。
2、掌握全省捐助情况,并及时进行分析汇总。负责捐助款物的登记造册、物资分类清点和包装,及运往灾区的组织协调工作。
3、严格执行社会捐助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接收捐助款物的数量、来源、分配去向以及受益人(次),接受社会监督;指导全省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的捐助工作,争取国际、国内救灾援助。
4、牵头省直有关单位开展对霍山县的扶贫帮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指导全省社区“慈善超市”或“扶贫超市”的管理工作。
(此岗位为救灾预案和工作规程管理岗位的B岗位)
六、社会福利处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职责
负责社会福利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社会福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订全省社会福利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
3、组织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
4、做好上下沟通和内外协调工作,创造和谐工作环境。
5、兼管社会(儿童)福利院管理、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6、负责本处的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指导全省社会福利工作。
(二)副处长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工作。侧重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五保供养工作、六十年代精减下放老职工救济工作、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上海下放居民救济工作。
1、负责联系厅属四个企业的相关工作。
2、负责处内具体事务的管理工作。
3、处长不在位时,负责处理本处日常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指导全省社会福利相关工作。
(三)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生活无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结合省情实际,拟订全省救助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
2、监督各地实施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的相关政策。
3、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调研工作,积极向厅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4、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信访和上访接待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全省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跨省流动人员对口救助协调以及接送工作。
(此岗位为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岗位的B岗位)
(四)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岗位职责
1、草拟全省有关五保供养工作的政策文件,并督促贯彻落实。
2、针对全省五保供养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会商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研,并将调研情况和建议及时报告厅领导研究后积极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切实为五保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3、平时及时地处理好五保供养工作方面的文稿,迅速地解答和处理全省各地的来电来文。
4、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1965年国内字224号文件精神,指导全省各地切实做好六十年代精减下放老职工的救济补助工作。
5、协调上海市民政局,指导全省上海下放居民救济工作。
6、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指导全省五保供养和上海下放居民救助工作,指导全省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此岗位为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岗位的B岗位)
(五)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1、研究拟订全省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的社会福利救济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2、负责福利院涉外送养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办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
4、结合省情实际,草拟扶持民办老年福利机构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供厅领导决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