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拓资金的管理部门与职责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以下简称“市贸工局”)和深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为开拓资金的主管部门,共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三、开拓资金的承办单位与职责
市贸工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委托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协会(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为深圳市开拓资金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主要承办下列工作:
(一)负责受理项目资金计划的申请,并根据项目资金计划申请情况拟定我市当年度的项目资金计划,报市贸工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二)负责受理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并进行初审后,报市贸工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三)负责对项目资金计划申请、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材料的整理、汇总和统计分析;
(四)协助两局对开拓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五)负责开拓资金有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
(六)承办单位接受两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负责两局交办开拓资金的其它工作。
四、开拓资金计划申请的程序和要求
开拓资金计划申请企业及团体必须在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网站(wwwszbtigovcn)下载安装“深圳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系统”(项目版完全版V20),并据实录入。开拓资金计划申请上报时所需资料:
(一)申请表一式两份,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开拓资金管理系统(项目版完全版V20)生成35英寸软盘一个;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法人代码书、进出口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开拓资金拨付申请的程序和要求
在公布受理拨付申请始日起,凡经过市贸工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的开拓资金计划,各企业(团体)必须在项目实施后30天内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请程序:在开拓资金管理系统填写《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生成上报软盘两个,报承办单位受理、初审后,由承办单位报市贸工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