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票、银行付款或付汇凭证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省内转帐提供支票存根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银行对帐单。
2、支持内容、比例和金额
(1)支持内容:产品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报告;
(2)支持比例为50%,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
3、注意事项:
国际市场分析、策划、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报告必须委托省级或省级以上专业对口的研究院、所(不含大专院校)进行。
项目二:开拓市场工作团组费用
申请对象:项目组织单位
1、资金拨付申请须递交的材料:
(1)团组人员名单、照片、出国签证及复印件。
(2)出国人员机票。
(3)开拓市场总结报告(报告过于简单不予受理)。
(4)申请赴境外开拓市场计划必须报经市贸工局和市财政局批复,对于一般性的出国考察不予支持;
2、支持范围、比例、内容:
(1)支持范围:项目组织单位两人,随团企业每个企业一人。
(2)支持比例为50%。
(3)支持内容:随团人员的交通费(飞机经济舱)、生活补贴(按国家规定的访问国的生活补贴)。
第十七条 培训与研讨会项目
申请对象:项目组织单位
1、资金拨付申请须递交的材料:
(1)培训费用明细表;
(2)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现场照片和参加培训、研讨企业人员签到登记表;
(3)培训讲师的个人简介;
(4)发票、银行付款或付汇凭证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省内转帐提供支票存根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银行对帐单。
2、会务费及材料费支持总金额见下表(单位:元):
培训时间\企业数 30-49家 50-99家 100家以上
半天 5000 8500 12000
一天 9000 15500 22000
二天 13000 22500 32000
三天及以上 21000 36500 52000
3、注意事项
(1)培训材料限于在深圳市内的印刷厂印刷、或购买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应的有关资料,培训材料支持上限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