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紧急通知
(甘农机计函〔2010〕27号)
有关市(州)县区农机(农牧)局:
按照农业部和
财政部办公厅《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2010年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我省各地行动迅速,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按时完成,但部分县区的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补贴资金执行缓慢,个别县区工作甚至还处于停止状态。为保证资金按期完成,特提出如下要求:
1、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未完成的市县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全部执行完毕。对于已经登记的机具,要加快录入系统的速度;对于尚未登记的,要提高工作效率,随到随录,方便农民购机。
2、及时上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资金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农机局汇报。确实不能按期完成的,农机部门要与同级财政形成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3、严格考核制度。各级农机部门要继续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信息周报制度。省局将对各市县落实农机补贴工作进行考核,对于不能按时完成资金落实的市县,省上将通报批评,并对下一年度补贴资金予以削减。
4、全面总结补贴工作。全年补贴资金执行完毕后,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补贴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于11月20日前上报省农机局和财政厅,并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下载”、“工作总结”等功能将工作总结上传至管理系统中。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省农机局计财办(gsnjjcc@126.com)。
5、做好明年需求摸底调查。要认真做好明年农机购置补贴需求摸底测算,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把本地区明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基础信息真正搞清楚。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在确定明年补贴重点和相关工作任务时,要找准本地区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和优势地区,充分考虑农机装备结构调整需要,通过合理确定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优先次序等,切实保证关键和薄弱环节农机化发展需要,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6、注重宣传。各地要认真调研归纳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特点、焦点和亮点,在普及农机补贴政策的同时,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和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和支持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