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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


  二、严格规划控制,加强源头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水源、气源、电源、危险品源、辐射源等管理。规划部门审批新建的各类加油站、加气站、调压站、变电站、化工生产企业时必须严格控制安全距离。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主城区内、居民住宅区周边严格划定安全区域界限。要严格控制主城区加油站、加气站、储罐区的规划布点,已经建成的加油站、加气站、储罐区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不符合规范的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坚决关闭。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和建材市场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实物,城市中心区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不得设在居民楼和办公楼内,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危险化学品少数样品。新建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仓库、易燃易爆项目必须经市政府立项并严格依据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要求,进行项目选址和规划审批,公示群众,不得无序建设,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应当进行认真审查。新建化工项目应向规划化工园区集中,园区以外不得新批化工项目,园区外的现有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再生产,并逐步向化工园区搬迁。要加快规划建设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金陵石化周边绿色生态隔离带。对于化工企业、危险源防护范围内的其他有搬迁意向的企业,在未搬迁前周边土地不得出让。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除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的审批程序外,从2011年起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投资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成本)。加快小化工整治步伐,通过化工整治,坚决淘汰生产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安全条件差的化工企业。

  三、强化“生命线”管理,建设“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工程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业管线、市政管线实施“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工程,构建地上、地面、地下一体化的地理信息系统。2010年底前,组织对占压管线和管廊下违建的专项整治。压力管道的产权或使用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对管道实际走向与图纸不符的应进行实地勘测,准确定位后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注,对穿江、穿河、穿路、穿桥等危险地段的压力管道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对穿越居民小区、穿越加油、加气站等危险区域的压力管道要坚决实行退让或改道。实施压力管道强制检验制度,管线单位要强化管线巡查制度,实行谁所有、谁管理、谁巡查。加强新建管线的规划、审批及相关许可的把关工作,其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工程的要求,各项工程交付验收时必须交付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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