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一职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1]219号)
南宁市第一职业高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桂价费字[2001]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按照“以收抵支,略有盈余”的原则,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烹饪培训班每人每期(共60课时。其中理论课20课时,操作实习课40课时)收取理论培训费24元,操作实习费80元;计算机培训班每人每期(共60课时。其中理论课20课时,操作实习课40课时)收取理论培训费24元,操作实习费72元;电工、宾馆服务培训班每人每期(共60课时。其中理论课20课时,操作实习课40课时)收取理论培训费20元,操作实习费60元。
二、教材及其他学习资料按书价或实际印制工本费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