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电话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1]227号)
南宁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电话信息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经自治区邮电管理局桂邮电管函[2000]14号文批复,同意你公司在南宁本地网开办电话信息业务,启动95000、95001电话信息为社会服务。根据你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资费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宁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开展95000、95001电话声讯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电信总局1998年国内公众电信业务资费表“电话信息服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二、请做好声讯信息收费各类项目和费率的宣传、公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