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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金花茶花苑”、“恒龙花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金花茶花苑”、“恒龙花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1]228号)


南宁恒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要求核定“金花茶花苑”、“恒龙花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本着合理、公开及与用户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经研究,对你公司管理的“金花茶花苑”、“恒龙花园”住宅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作如下批复:

  一、综合服务费,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用,以及绿化、治安、环境卫生等所需的管理费用。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交纳:1.住宅:0.40元;2.商业用房:0.80~1.00元;3.杂物房、车库、空置房:0.20元。

  二次加压等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电费按实际摊销。

  二、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说明:

车型

标准

车辆停放费

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室外

临时

过夜

月票

临时

过夜

月票

室外

室内

室外

室内

室外

室内

自行车

0.10

0.10

0.30

0.30

8.00

10.00

摩托车

0.30

0.30

1.00

1.00

20.00

25.00

小型汽车

2.00

4.00

50.00

3.00

5.00

6.00

10.00

8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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