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大劲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1]230号)
南宁市大劲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机动车驾驶员职业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桂价费字[1999]0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按照“以收抵支,略有盈余”的原则,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非职业驾驶员培训收费。初学大货车培训班每人每期(共108课时。其中理论课38课时,实习课70课时)收取培训费1850元;初学小型汽车培训班每人每期(共98课时。其中理论课38课时,实习课60课时)收取培训费1800元;初学两轮、三轮摩托车培训班每人每期(共164课时。其中理论课104课时,实习课60课时)收取培训费360元。
二、职业驾驶员培训收费。大货车增驾大客车培训班每人每期(共26课时。其中理论课6课时,实习课20课时)收取培训费900元;摩托车增驾大货车培训班(共164课时。其中理论课104课时,实习课60课时)收取培训费2100元;摩托车增驾小型汽车培训班(共116课时。其中理论课56课时,实习课60课时)收取培训费1850元。
三、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费按工本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