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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艺星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艺星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1]232号)


南宁市艺星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文化艺术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你校培训费用支出较大,为合理补偿成本,经研究,并征得自治区物价局同意,将你校少儿书法硬笔、少儿书法毛笔、少儿美术、中国画基础、成人书法培训班学费调整为每人每期(90课时)153元。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自编辅导材料、讲义费按工本费收取。新收费标准从二OO二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原南价复[2001]181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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