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168综合大厦和望仙坡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南价复[2000]04号)
南宁市家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申请调整望仙坡小区,共和路168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我局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批复望仙坡小区、共和路168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执行一年来,广大用户能够承受,物业工作能展开。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形势,从平衡全市小区停车收费出发,对你公司提出的调整停车收费标准要求,暂不批准。更改南价复[1998]74号文的综合服务费,把“上门收垃圾”改为“垃圾清运”。168综合大厦和望仙坡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及有关规定仍按[1998]74号文执行。并重新办理的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