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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三职高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三职高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40号)


南宁市第三职业高级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9]31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1999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职业中专生,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00元;1999年秋季学期以后入学的职业中专生,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元。
  二、职业高中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仍按南价[1994]005号文规定执行,即每生每学期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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