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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明秀二区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明秀二区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41号)
南宁市明秀二区幼儿园: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园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略有盈余”的办学原则。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幼儿日托班每人每月收取保育费85元,管理费75元;幼儿全托班每人每月收取保育费105元,管理费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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