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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万兴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万兴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42号)


南宁市万兴小学: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办学原则。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前班每生每学期收取学费220元;小学1-6年级每生每学期收取杂费30元,水电费10元,电教设备费5元,借读生费215元。收费标准试行至2000年7月30日止。
  二、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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