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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委办公室举办全市综合文稿写作人员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委办公室举办全市综合文稿写作人员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43号)


市委办公室:
  报来“关于举办全市综合文稿写作人员培训班的请示”收悉。你办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1996-2000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精神(桂发[1996]31号文),为提高我市文稿写作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一批年轻优秀的文稿写作人员,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拟对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42号文件规定,同意你办收取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3天)15元,教材、资料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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