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南宁市新世纪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56号)
广西南宁市新世纪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略有盈余”的办学原则。经成本测算,并根据南价[1999]21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职业中专幼师、中师专业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500元(含实验实习费),图音专业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2600元(含实验实习费)。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元。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