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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新兴苑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新兴苑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发布日期:2001年12月18日,实施日期:2002年1月1日)废止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新兴苑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64号)


南宁市新兴苑幼儿园: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园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略有盈利”的办学原则。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幼儿大、中、小日托班每人每月收取保育费123元,管理费110元。
  二、幼儿大、中、小全托班每人每月收取保育费138元,管理费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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