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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67号)
南宁外国语学校:
报来《关于确定外国语学校学生培养成本及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属“国有民办”全日制中学性质,经研究,并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998]16号精神,同意你校收取教育培养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00元,以上收费标准试行至二OO一年七月三十日止。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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