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英华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72号)
南宁市英华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略有盈余”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成本测算,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小学、初中教育培养费(含杂费、水电费、电脑使用费、校园安全管理费、住宿费、内膳生管理费、课本费)每生每学年12000元。高中教育培养费(含学费、水电费、电脑使用费、校园安全管理费、住宿费、内膳生管理费、课本费)每生每学年1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