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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郊农网建设与改造农民每户出资问题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郊农网建设与改造农民每户出资问题的批复
(南价复[2000]75号)


南宁市郊区用电管理所:
  你所《关于南宁市郊区农网建设与改造农民每户200元代收款使用计划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工字(2000)121号《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农民出资问题的补充通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申报计划表价格按质按量,向农民每户收取电网改造材料费172.67元(含漏电开关35元/个)。
  二、农装TSM-60/IP-4P漏电开关,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不安装的向农民每户收取电网改造材料费137.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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