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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新城区普法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新城区普法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81号)
新城区普法办:
报来《关于南宁市新城区举办普法辅导员培训班收费的请示》收悉。你办根据南宁市普法规划的要求,为提高辖区内各单位普法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举办普法辅导员培训班。经研究,并按照桂价费字[1992]042号文件规定,同意你办举办的普法辅导员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15元。教材按实际定价收取,自编资料按工本费收取,希望严格把好培训关,确保培训课时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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