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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药物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药物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90号)


广西南宁市药物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略有盈余”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9]31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中药、珍稀特种动物养殖专业职业中专生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导游专业职业中专生学费每生每学年1300元。
  二、课本费按实际定价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元(含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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