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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南宁市民族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南宁市民族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94号)
广西南宁市民族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略有盈余”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9]31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广告装璜设计、服装设计、工艺设计、室内设计专业职业中专生学费每生每学年1700元。
二、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50元(含水电费)。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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