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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公路客运延伸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公路客运延伸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99号)


南宁市公路客运中心:
  报来要求核定公路客运延伸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中心在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桂价经字[1996]495号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同时,充分利用有限的设施、设备,积极开展新业务,给企业注入活力。为了规范企业的收费行为,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自愿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延伸综合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月200-1000元。并办理劳务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以利于车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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