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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三资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统计员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三资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统计员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101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报来《关于申办外经贸统计员学习班收费的请示》收悉。为了加强全市外经贸业务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使我市外经贸统计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如实反映我市对外开放的实绩。你局举办一期全市三资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统计员培训班。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42号文件规定,同意你局举办的外经贸统计员学习班(一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5元,交通、教材、资料费按实际支出收取。希望严格把好培训质量关,确保培训课时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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