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一轻技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121号)
南宁市第一轻工业局技工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了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你校腾出部分户型为三房二厅一卫一厨和三房一厅一卫一厨的套间作为公寓式学生宿舍,每个房间内安装有一台壁扇,并为学生配备有床头柜、架床,三房二厅安排16个学生住宿,三房一厅安排10个学生住宿。根据桂价费字[1997]223号文件精神,本着合理补偿公寓式学生宿舍的成本费用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年460元(含水电费)。收费标准从二OOO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