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民族高中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122号)
南宁民族高级中学:
报来“关于审批学生公寓住宿费的请示”收悉。你校新建了一栋公寓式学生宿舍楼,室内设有卫生间、洗漱间和阳台;每个房间安装有一台壁扇,安排8个学生住宿,每个学生配备有单独的贮物柜、架床,并有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保卫工作。根据桂价费字[2000]268号文件精神,为了使学生宿舍收费水平与其维护支出水平相适应,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90元,住宿水电费根据各房间的实际消耗,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收费标准从二OOO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