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师范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0]124号)
南宁市师范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学校租用南棉总厂青工宿舍住宿费收费问题的请示”和“关于我校学生宿舍调整收费的请示”收悉。你校今年扩大招生,原有的学生宿舍有限,经市教委批准,租用南宁棉纺织印染总厂的青工宿舍楼作为学生宿舍,并将租用的宿舍楼和学校原有学生宿舍进行改造,室内、走廊刮腻子,铁板门窗、楼层公共盥洗及厕所,并为学生配备有架床和行李架。根据桂价费字[2000]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租用南棉总厂的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元(含水电费。每间房子安排6个学生住宿),原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由原来的每生每学年2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年350元(含水电费。每间房子安排8个学生住宿)。收费标准从二OOO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