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世界文化娱乐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07号)
南宁世界文化娱乐城有限公司:
报来申请南宁世界文化娱乐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府发[1998]4号文件的精神。本着合理、公开及住户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经研究,对南宁世界文化娱乐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作如下批复: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按以下项目和标准收取:
(一)综合服务费,包括治安、绿化、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有关服务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计:1、饮食市场1.20元,2、娱乐市场0.80元,3、花木市场 1.00元,4、其他市场0.60元。
(二)市场共用设施维护维修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计:1、饮食市场0.80元,2、娱乐市场0.40元,3、花木市场0.60元,4、其他市场0.20元。
二、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要专款专用,市场共用设施维护维修费设独立帐户。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并定期(一般为三个月)向店主公布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