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南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11号)
南宁市南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面点制作培训班每人每期(1个月,共184课时。其中,理论课54课时,实习课130课时)收取学杂费22元,实习费104元。摩托车修理、汽车修理、家电维修、冷气设备维修、机电维修等短期培训班每人每期(3个月,共552课时。其中,理论课100课时,实习课452课时)收取学杂费40元,实习费407元。
二、摩托车修理、汽车修理、电工、电子、烹调长期培训班每人每期(一年,共1840课时。其中,理论课840课时,实习课1000课时)收取学杂费336元,实习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