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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二职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二职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13号)


南宁市二职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申办职业技能收费许可证的请示》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服装裁剪与制作培训班每人每期(3个月,共310课时。其中,理论课210课时,实习课100课时)收取学杂费84元,实习费80元。家电维修培训班每人每期(3个月,共310课时。其中,理论课160课时,实习课150课时)收取学杂费64元,实习费120元。电脑文字录入培训班每人每期(2个月,共250课时。其中,理论课80课时,实习课170课时)收取学杂费32元,实习费136元。汽车、摩托车修理培训班每人每期(3个月,共310课时。其中,理论课150课时,实习课160课时)收取学杂费60元,实习费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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