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青云街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20号)
南宁市房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要求核定青云街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该停车场的设施和服务水平,对青云街停车场的停车保管收费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1、车辆临时停放保管费,按每辆每次计收:
白天(7:00-19:00时) 小汽车3.00元,摩托车0.30元。
晚上(19:00-24:00时)小汽车5.00元,摩托车 0.50元。
通宵(19:00-次日8:00时)小汽车10.00元,摩托车1.00元。
2、购买月票,按每辆每月计收,小汽车250元,摩托车40元。
二、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以利于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