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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七职高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七职高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27号)
南宁市第七职业高中: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公寓式学生宿舍楼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为了改善学生住宿条件,自筹部分资金新建和改建了二栋内设洗漱室、卫生间的新式学生宿舍楼,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宿舍楼的管理工作,为了补偿新建和改建学生宿舍楼的成本费用,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25元,从99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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