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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七职高培训部职业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七职高培训部职业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30号)


南宁市第七职业高级中学培训部:
  报来《关于申请办学收费资格认可的报告》收悉。你培训部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计算机文字录入培训班每人每期(3个月,共624课时。其中理论课、实习课分别为312课时)收取学杂费124元,实习费249元,住宿费150元。
  二、家电维修、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中式烹调培训班每人每期(6个月,共1248课时。其中理论课、实习课分别为624课时)收取学杂费249元,实习费561元,住宿费200元。
  三、课本、资料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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