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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连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连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40号)


南宁市连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学校,应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办学原则。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2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就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中式烹调、餐厅服务培训班每人每期(三个月,共462课时。其中,理论课154课时,实习课308课时)收取学杂费61元,实习费分别为:中式烹调班308元,餐厅服务班246元。
  二、住宿费每人每月50元,课本、资料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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