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荣和金太阳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发布日期:2001年12月18日,实施日期:2002年1月1日)废止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宁市荣和金太阳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43号)
南宁市荣和金太阳幼儿园: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你园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投入大,原收费标准偏低,难以弥补成本,经研究,同意对你园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幼儿大、中、小日托班保育费从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10元,管理费从每人每月70元调整为100元;全托班保育费从每人每月95元调整为130元,管理费从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10元。
二、小小日托班(3岁以下,不含3岁)保育费从每人每月90元调整为130元,管理费从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10元;全托班保育费从每人每月105元调整为150元,管理费从每人每月90元调整为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