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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委宣传部举办理论骨干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市委宣传部举办理论骨干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52号)
南宁市委宣传部:
报来“关于收取南宁市宣传理论骨干培训班有关费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根据桂价费字[1992]042 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同意你部收取宣传理论骨干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4月28日至30日)15元;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自编的辅导材料、讲义等按工本费收取;交通费按实际开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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