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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东方高新技术职业学校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东方高新技术职业学校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1999]67号)
南宁市东方高新技术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学生住宿费每人每月50元(含水电费),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5元,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资格认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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